2008年3月21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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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家张乐平后人递状子
为“三毛”形象状告江山一企业
夏春新 吴明军

  本报讯 由著名漫画家张乐平先生在1935年创造的漫画形象“三毛”,最近牵扯到了官司中。这不,江山市的毛卫东和毛军芬以及江山毛氏兄弟电动车有限公司被张乐平先生的子女告上了法庭,理由是被告擅自使用“三毛”形象。
  “我们已受理此案,并向被告送出了相关法律文书。”3月20日,衢州市中级法院的法官告诉笔者。
  笔者了解到,原告名叫张苏军、张晓和张融融,我省海盐县人,居住在上海,均是张乐平先生的子女。
  “张苏军等人旗下有家三毛文化传播公司,对自己的著作权益保护特别关注和重视。”原告代理律师——衢州市青风律师事务所的一位连姓律师说,去年,他们发现江山有家企业在使用“三毛”形象,便派人过来调查取证。“去年底,张苏军找到我们律师事务所,决定提起民事诉讼。”
  在这份民事起诉状上,三名原告认为:张乐平去世后,其生前全部著作中的相关权利皆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和保护。而毛卫东和毛军芬及其江山毛氏兄弟电动车有限公司在未经张乐平先生继承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在其企业形象、商业广告宣传、经销的商品上广泛使用“三毛”或类似“三毛”的美术形象,公然违反诚实信用的原则,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上述行为已构成对原告的严重侵权。
  衢州中院法官介绍说,原告除了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使用“三毛”形象等外,还要求索赔10万元。
  对于使用“三毛”形象构成侵权成被告一事,毛卫东等有自己的说法。毛卫东说,过去自己和弟弟修过自行车,弟弟有个绰号叫“阿毛”。10年前,兄弟俩准备开店,从弟弟的绰号上得到启发,店名就取了“三毛童车商行”,是经过工商部门登记批准的。“类似‘三毛’的美术形象,是请当地的专业人士画的,后来店铺慢慢做大了,一直在使用。”